关于开展超期燃气表具更换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为加强燃气安全管理、消除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西省燃气管理办法》以及《江西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膜式燃气表》(GB/T 6968-2019)“以天然气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到期后需更换”的规范要求,鉴于燃气表具使用达到一定年限后,其皮膜、密封圈等部件老化可能导致燃气泄漏、故障率升高及计量失准等安全隐患,主动防范和遏制因燃气表超期使用引发的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超期燃气表具更换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整治范围
全市燃气表具使用10年及以上的居民用户
二、集中整治时间
2025年5月20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更换表具要求
更换新表应在确保计量精准的基础上,具备过流保护及长期未用关阀等安全功能的新表,降低安全风险。市中心城区(主城区)全面推广普及智能物联网燃气表,有条件的县(市、区)应全面推广普及智能物联网燃气表,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推动智慧燃气建设,为用户服务提供高质量、高效率、高精准、更智能、更便捷、更安全的燃气服务。
四、集中整治措施
1.安全检查与更换:由各县(市、区)管道燃气企业对属地燃气表具使用10年及以上的居民用户逐一上门进行安全检查并免费更换燃气表具。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居民用户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胶管及不合格灶具等燃气器具,燃气企业有义务告知用户自主选择更换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产品。
2.到访不遇处理:对到访不遇用户,由燃气企业张贴“到访不遇卡片”,并留存安检换表工作人员联系方式,以便用户后续联系。
3.宣传与动员:各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应组织属地街道、社区、物业公司积极开展超期燃气表具集中更换专项整治安全宣传活动,正确引导和动员辖区内居民配合燃气表具更换工作。
4.信息统计报送:各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要按照要求,严格做好“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问题”有关工作进展统计,收集好的工作经验、典型案例和存在的难点问题,并及时报送至市燃气专班,对报送不及时、不规范的地区将通报批评。
特此通告。
上饶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上饶市城市管理局(代章)
2025年5月14日